车险是大家比较常见的险种,经历几次改革,已经有了明显的变化。你对车险的了解是否还停留以前?下面就用简单介绍一下现行的各个险种吧。
一、交强险
强制性保险。开车必须得买,不买年检通不过。保险公司必须得保,拒绝投保就可以告保险公司违法。
2006年就出现了。近期新的变化就是,赔偿限额显著提高了,从 12.2 万元提高到 20 万元,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从 11 万元提高到 18 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从 1 万元提高到 1.8 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维持 0.2 万元不变。
二、商业车险
就是你愿意买就买,没人逼你买。保险公司愿意保就保,也不能逼保险公司保。具体分为主险和附加险。主险就是可单独购买的险种;附加险不能单独买,只有在买了相应主险的情况下才可以买。
(一)主险
商业车险主险原来有四个,现在只有三个了,分别为:机动车损失保险、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共三个独立的险种, 机动车辆全车盗抢险没了。
1.机动车损失保险
简称车损险,就是你自己的车子损坏了,保险公司负责赔。新的变化就是以前很多不赔的,现在赔了。部分附加险的保费可以省下来了。
一是以前整车被盗了,如果不买盗抢险,那就不赔了,现在保险责任被并入车损险了,车被盗了也要赔。注意哦,是整车被盗,车上的财物被盗或者昂贵的车标被盗等还是不赔的哦。
二是玻璃单独破碎、自燃、发动机涉水等三种情况也赔了,以前都是要单独保相应的附加险。
三是以前需投保不计免赔率险、无法找到第三方险等两个附加险才能享受理赔不计免赔服务、无法找到损害的汽车的第三方情况下不扣减30%赔偿的服务,现在都被并入了车损险中。
四是删除了部分免责条款,如地震及其次生灾害引起的车辆损失也赔了。
2. 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
简称三责险,就是开车导致车外其他人或物受到损失,保险公司负责赔付。新变化是:
一是删除了部分免责条款: 1) 实习期内驾驶公共汽车、营运客车或者执行任务的警车、载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或牵引挂车的机动车;2) 驾驶出租机动车或营业性机动车无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许可证书或其他必备证书; 3) 学习驾驶时无合法教练员随车指导。
二是保额限制提升了,从5万-500万元档次提升到10万-1000万元档次,再也不用担心碰上劳斯莱斯了。
3. 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
就是本车上人员在交通事故中受到伤害保险公司负责赔的。变化是删除了部分免责条款,包括了三责险的那三条(其实车险险也删除了这三条,前面内容太多就没细说,嘿嘿),还有一条是“违法、违章搭乘人员的人身伤亡” 。就是嘛,有时超载一两个,也没明显增加驾驶危险性呀,为什么不赔。
那么新问题又来了,假如买了5个座位的车险人员责任险,结果出险时车上有6个人,且受伤程度各有不同那咋办?好办,还是按5个赔,但是赔哪五个人由车主定。
(三)附加险
将玻璃、自燃、涉水、无法找到第三方、不计免赔5个附加险并入车损险;删除了指定修理厂附加险;增加绝对免赔率特约条款、车轮单独损失险、发动机进水损坏除外特约条款、法定节假日限额翻倍险、医保外医疗费用责任险、机动车增值服务特约条款6个附加险。也就是原有的附加险减少了6个,又新加了6个附加险,还是11个。
1. 新增加设备损失险
新增设备(是指除车辆原有设备以外,被保险人另外加装的设备及设施。如:加装制冷设备、CD及电视录像设备、真皮或电动座椅等等。 )损失时,保险公司进行赔付。保留下来的险种。
2. 车身划痕损失险
车辆表面油漆单独划伤,保险公司负责赔付。保留下来的险种。
3. 修理期间费用补偿险
车损事故后,导致自己的车要去修理,这期间内你就可以得到补偿修理期间费用,作为代步车费用或弥补停驶损失啦!保留下来的险种。
4.精神损害抚慰金责任险
对经法院判定的驾驶员应给予人受害人的的精神损害抚慰金,保险公司进行赔偿。保留下来的险种。
5. 车上货物责任险
车上货物损失了,保险公司负责赔偿。保留下来的险种。
6. 绝对免赔率特约条款
新险种。赔付的时候可保险公司按约定减少一定比例赔付。这不是减轻保险公司责任吗?是的,的确是减轻保险公司责任,但是投保这个条款可以减少原本的保费呀!注意了,如果想保险公司全赔的话,就别通过这个条款来减少保费了。
7. 车轮单独损失险
新险种。不解释。
8. 三责险法定节假日限额翻倍险
新险种。就是第三者责任险在节假日出险时保额翻倍。挺好的一险种。
9. 医保外医疗费用责任险
新险种。对受伤人员的超出医保费用标准部分的医疗费进行赔付。
10. 发动机损坏除外特约条款
新险种。因发动机进水后导致的发动机的直接损毁,保险公司不赔。觉得自己车子不会进水的可以投保此险种以减少保费。
11. 机动车增值服务特约条款?
新险种。包括道路救援服务特约条款、车辆安全检测特约条款、代为驾驶服务特约条款、代为送检服务特约条款共四个独立的特约条款,可以选择投保全部特约条款,也可以选择投保其中部分特约条款。保险人依照约定提供增值服务。
上述险种是在2020年9月车险综合改革后,新实施的险种。
部分内容进行简化,欲精确了解还请进一步查阅有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