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交通的发展与发达,交通事故出现的次数也渐渐的多了起来,交通事故发生后主次责任的认定是最重要的,那么,交通事故主次责任是怎么界定的,关于责任的划分是怎么规定的?
网友咨询:对方汽车直向行驶,前方人行道(交警说有让行标志)摩托车(踏板车)过马路时被撞到,伤者70因驾驶证过期未换已注销负次要责任!那这个是怎么划分的是三七还是二八?在交警队签的是主次责任,具体多少是不是还要法院来判?
律师解答:
交通事故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
一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有违章行为的一方应当负全部责任,其他方不负交通事故责任。
两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基本相当的,两方负同等责任。
三方以上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根据各自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大小划分责任。
作为《道路交通安全法》的配套法规,2004年公安部颁布的《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五条规定,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并没有规定具体的比例。
但在司法实践中,大家约定俗成、反复使用,就形成了一种惯例。我们今天还是可以感受到该惯例的存在。从这个意义上说,确定责任比例,实际上成了法官一种酌情确定的情形,从55%至90%,都是有可能的。目前,在司法实践中,大部分的判决还是以70%和30%确定主次责任的承担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