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个科目。第一个科目,建设项目成本管理基础知识,2.5学时,客观题。第二题《建筑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3学时,主观题。
注:客观题是指单选题、多项选择题和其他类型的问题,主观题是指问答、计算题和其他类型的问题。
二级造价工程师
造价工程师是指经各省独立考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经注册后从事建设工程造价工作的专业人员。国家实行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准入制度,列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所有从事工程建设活动的建筑、设计、施工、造价咨询等单位,必须在建筑工程造价岗位配备造价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分为一级造价工程师和二级造价工程师。
二级造价工程师是原国家造价工程师取消后新增的专业资格考试。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相关专业资格的决定的通知》(建办7号),各省造价管理协会:,自治区、直辖市和中国价格协会专业委员会应当停止开展与造价人员资质有关的评估、鉴定、认证等工作,不得以造价人员资质的名义开展培训活动。同时,协助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做好造价人员参加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的衔接工作。
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造价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工程造价专业人才素质,提高工程造价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国家职业资格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二条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共同制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的实施和监督。
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水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自治区、直辖市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的实施和管理。
第三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按照职责分工,建立相应的造价工程师登记管理信息平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建立全国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信息数据库,促进造价工程师注册、执业和信用信息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