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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证据的规则有哪些?

时间:2024-07-30 15:01:00  作者:法妞问答

我们都知道,在如今这个法治社会,做任何事情证据都是发挥非常重要作用的,尤其对于一些刑事案件,证据更是重要。那么刑事诉讼证据的规则有哪些?

网友咨询:

刑事诉讼证据的规则有哪些?

律师解答:

刑事诉讼证据的规则: 1、审判机关取证原则。 2、最佳证据规则。 3、非法言词证据排除原则。 4、口供补强规则。 5、证人作证规则。 6、认证规则。

律师补充:

《刑诉》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最高法院《解释》第53条规定:“收集、调取的书证应当是原件。只有在取得原件确有困难时,才可以是副本或复印件。收集、调取的物证应当是原物。只有在原物不便搬运、不易保存或者依法应当返还被害人时,才可以拍摄足以反映原物外形或内容的照片、录像。”

刑诉法第43条和《解释》第61条明文禁止了以非法手段收集证据,并明确了非法取得的证言、被害人陈述和被告人供述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

最高法院《解释》第58条进一步明确,“证据必须经过当庭出示、辨认、质证等法庭调查程序查证属实,否则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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