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检、工安部发布指导意见,提出强迫自卫不再认定为攻击行为。
国家高检、工安部联合印发《关于依法办理轻伤案件的指导意见》,提出强迫自卫不再认定为攻击行为。新规定让我们在遭受攻击时可以放心回击,无需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只要对方是有罪的一方先出手,且明显处于劣势,或者我们极力避免冲突但对方仍侵犯我们的权益,我们就可以为自己出手,给对方造成损失,这都算作正当防卫。
高法发布的指导性案例中有四种情况可以直接认定为正当防卫。比如事先知道某人会伤害自己并携带自卫器械,用刀刺你时你可以勇敢回砍,你抓起刀反砍后觉得不放心可以继续追砍。只要犯罪人证明有犯罪的可能性,受害人就可以进行正当防卫。
我们的法律越来越进步了,这也是在提醒大家没事不要找麻烦,有事也不要怕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