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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办理流程

时间:2024-04-21 08:37:07  作者:我爱大株洲

企业及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

一、单位登记参保

1. 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申报表;

2. 新参保人员增减报盘表(附劳动合同)一式2份;

3. 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批准成立的文件;

4. 银行开户许可证;

5. 单位法人或负责人身份证。

注:以上所需证件提供复印件即可,加盖单位公章


二、参保单位变更

1. 参保单位变更登记申请报告并盖公章;

2. 参保单位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发生变更的,需提交变更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工商部门注册变更情况证明复印件;

3. 单位的银行账号发生变更的,需提交变更后的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

4. 其他事项发生变更的,需提交相关证明资料;

5. 银行托收的参保单位变更单位名称或银行账号的,需重新签订托收协议(定期借记合同)并加盖公章到银行办理相关手续。


三、参保人员异动

1. 单位异动表(新增、续保和停保);

2.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 建立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材料;


四、参保人员的信息修改

1.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公安部门相关证明;

2. 修改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用工形式、间断工龄等关键信息的,需提供劳动行政部门审批的资料。


五、重复缴费退费

1. 参保人的银行账户原件及复印件;

2, 参保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 重复缴费时间段的相关缴费证明。


六、养老保险跨省转入

1. 参保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七、灵活就业人员首次参保缴费

1. 参保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户口本主页、附页原件及复印件;

3. 有视同缴费年限的提供个人档案。


八、灵活就业人员续保缴费

1. 执身份证去银行直接缴费,如有问题,执身份证到养老保险窗口办理。


九、在职死亡人员个人账户一次性支付

1. 《死亡医学证明》、《火化证明》、《因病或非因公死亡证明》原件(三选一);

2. 继承人签署并按手印的《社会保险基金继承手续承诺书》;

3. 继承人与死者关系的证明原件;

4. 继承者和死者身份证复印件,死者或继承者的银行存折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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