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1 总则 1
2 术语 1
3 基本规定 2
4 地下建筑防水工程 7
4.1 防水混凝土 7
4.2 水泥砂浆防水层 10
4.3 卷材防水层 11
4.4 涂料防水层 14
4.5 塑料防水板防水层 15
4.6 金属板防水层 16
4.7 膨润土防水材料防水层 17
5 细部构造防水工程 18
5.1 施工缝 18
5.2 变形缝 19
5.3 后浇带 20
5.4 穿墙管 21
5.5 埋设件 22
5.6 预留通道接头 22
5.7 桩头 23
5.8 孔口 24
5.9 坑、池 24
6 特殊施工法结构防水工程 25
6.1 锚喷支护 25
6.2 地下连续墙 26
6.3 盾构隧道 27
6.4 沉井 29
6.5 逆筑结构 31
7 排水工程 32
7.1 渗排水、盲沟排水 32
7.2 隧道排水、坑道排水 33
7.3 塑料排水板排水 34
8 注浆工程 35
8.1 预注浆、后注浆 35
8.2 结构裂缝注浆 36
9 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 37
附录B 现行建筑防水工程材料标准和现场抽样复验 39
附录C 地下防水工程渗漏水调查与检测 41
本规范用词说明 44
1 总则
1.0.1 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防护工程、市政隧道、地下铁道等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
1.0.3 地下防水工程采用的新技术,必须经过科学成果鉴定、评估或新产品、新技术鉴定。新技术运用前,应对新的或首次采用的施工工艺进行评审,并制定相应的技术标准。
1.0.4 地下防水工程的施工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安全与劳动防护和环境保护的规定。
1.0.5 地下防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
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地下防水工程
对房屋建筑、防护工程、市政隧道、地下铁道等地下工程进行防水设计、防水施工和维护管理等各项技术工作的工程实体。
2.0.2 明挖法
敞口开挖基坑,再在基坑中修建地下工程,最后用土石等回填的施工方法。
2.0.3 暗挖法
不挖开地面,采用从施工通道在地下开挖、支护、衬砌的方法修建隧道等地下工程的施工方法。
2.0.4 胶凝材料
用于配制混凝土的硅酸盐水泥及粉煤灰、磨细矿渣、硅粉等矿物掺合料的总称。
2.0.5 水胶比
混凝土配制时的用水量与胶凝材料总量之比。
2.0.6 锚喷支护
锚杆和钢筋网喷射混凝土联合使用的一种围岩支护形式。
2.0.7 地下连续墙
采用机械施工方法面槽、浇灌钢筋混凝土,形成具有截水、防渗、挡土和承重作用的地下墙体。
2.0.8 盾构隧道
采用盾构掘进机全断面开挖,钢筋混凝土管片作为衬砌支护进行暗挖法施工的隧道。
2.0.9 沉井
由刃脚、井壁及隔墙等部分组成井筒,在筒内挖土使其下沉,达到设计标高后进行混凝土封底。
2.0.10 逆筑结构
以地下连续墙兼作墙体及混凝土灌注桩等兼作承重立柱,自上而下进行顶板、中楼板和底板施工的主体结构。
2.0.11 检验批
按同一生产条件或规定的方式汇总起来供检验用的,由一定数量样本组成的检验体。
2.0.12 见证取样检测
在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见证员的监督下,由施工单位取样员现场取样,并送至具有相应资质检测单位进行的检测。
3 基本规定
3.0.1 地下工程的防水等级标准应符合表3.0.1 的规定。
表3.0.1 地下工程防水等级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