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息在绝大部分借贷关系中都会出现,银行、借贷机构不用说,肯定会有利息,哪怕是朋友之间、亲戚之间,借钱一般也是会规定利息的,只是利率会不一样。
而我们说的高利贷,顾名思义就是以超过规定的利率借贷给他人。“高利贷”自出现就给大家留下的是违法犯罪的不良印象,不少人因为还不起高利贷而铤而走险违法犯罪,不少家庭因此破裂。虽然传闻中高利贷带来的尽是负面的消息,但虽然高利贷是不好的,它本身却仍然不违法!
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第26条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的,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的,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根据以上关于高利贷的条例可见,相关规定只说了法院保障的利率范围以及法院不支持诉求的利率范围,却没有说超过上限就是违法,只是不受法律的保护和支持。
什么意思呢?简单的来说,就是自然人之间借贷,你可以规定高利率,如果对方认可,那没问题,借贷也不违法;但如果对方翻脸不认账,不想还这个利息,债权人拿着借条想主张权益,法院也是不予支持的。
虽然说单纯的高利贷行为本身不涉及违法犯罪,但实际上高利贷往往还伴随着其他行为以达到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目的。所以,有以下5种情况时,高利贷就涉及违法了:
1、在高利贷活动中,高利借贷再高利转贷达到一定数额标准的即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也就是找他人借了钱,再将这笔钱以高利贷的形式转借出去,达到一定金额就属于违法。
2、以转贷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且违法数额较大的构成高利转贷罪;跟第一条相似,第一条中是向他人借钱用于转贷,而这一条中则是向金融机构进行借贷。
3、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构成集资诈骗罪;
4、高利贷行为极易引发非法拘禁、绑架、伤害、诈骗等其它刑事犯罪;比如说,向他人高利借贷,然后债务人不愿意支付利息而法院因为是高利贷也不予支持的,这笔利息按理说就不作数了;但债权人借钱多是为了利息,很多人不愿意就此了事,因此会以恐吓、威胁、绑架、殴打等方式来逼迫债务人支付利息,这时就不是简单的高利贷行为,而是刑事犯罪了。
5、民间中介机构和个人合法收入的自有资金高息放贷的属民间借贷行为,如发生借贷纠纷,属民事调整范畴。
因高利贷产生的种种恶劣后果,导致很多人憎恨高利贷,一说到高利贷就认为是犯法的,是要坐牢的;但不管大家怎么想,的确高利贷这行为本身是不好的,任何一个放高利贷的人都是抱着“非法盈利”的心态的。
但其本身从法律上来讲,最多是法律不认可不保护,刑事犯罪不是因为高利贷,而是因为与高利贷有关的其他违法行为。说到底,高利贷还是不好的,不管有没有违法行为,大家最好都不要涉及高利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