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学生家长打电话咨询,孩子在学校从楼梯上摔下来,导致胳膊骨折。治疗费用怎么办?学校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家长朋友不用担心,我可以负责任的讲,只要是孩子自己不小心摔下来的,这种情况,学校承担全部责任。
那么费用由谁来出呢?由于学校不是生产经营单位,学校不好出这笔费用。但是,有人出,由保险公司负责承担相关医疗费用。
以江苏省为例,根据“江苏省中小学校方责任险方案”“保险责任范围”规定:“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或由学校统一组织并带领下的校外活动过程中,因学校疏忽或过失导致注册学生意外事故的发生,依法应由学校承担的责任,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保险责任范围“还规定:”根据《江苏省中小学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2002年9月1日起实施)等法律法规确定的,应由学校承担或分担的学生损害赔偿责任,包括可能的连带责任,均在本保单责任范围。”
所以,在校园里或者学校组织的校外实践活动中发生的所有意外伤害事故都在保险赔偿范围。
虽然有保险公司进行意外伤害事故赔偿,但是,学校老师要提高责任意识。一旦发生意外伤害事件,要第一时间参与抢救,及时把受伤害学生送往医院。在发现学生受伤病送医院时,还要第一时间通知家长。
我做校长时,每学年开学的第一次教师会,都要对教师进行学生意外伤害发生如何处理的培训,我们要求:
学生发生意外伤害,第一个发现的老师为第一责任人,视情况判断是否需要打120急救。
如果需要120急救,一定要随车到医院。并付急救车辆、挂号、押金等费用。同时,第一时间通知班主任、学校领导。班主任及时联系家长。
学生在医院安定以后,班主任、家长到达现场,第一责任人可以回学校。后续工作由班主任和德育部门负责。由学校相关负责人进行报险处理,通知保险公司。
由第一责任老师垫付的费用,由学校先行支付给老师。
治疗结束以后,所有治疗的发票家长搜集整理好,由学校负责和保险公司对接理赔工作。第一责任老师垫付的费用从理赔费用中还给老师。如学校已经支付给老师,这个垫付费用要还给学校。
为什么第一责任老师垫付的费用学校要第一时间支付给老师呢?我们的想法是,不能让老师处理又垫钱,要解除老师的后顾之忧。
安全是学校一等一的大事,虽然有保险公司兜底,但是学校和老师要提高安全意识,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尽量减少意外伤害事件的发生,确保学生在校安全,让家长朋友们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