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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拨土地与出让土地区别,你们知道吗

时间:2024-07-24 09:01:00  作者:二席话

划拨土地和出让土地到底有什么区别呢?

一、性质不同

划拨土地是在交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无偿取得的,一般不设定土地使用权的期限,但却有一定的限定条件,比如不得转让、出租和抵押;


咱不要钱,但有条件。




不仅要钱,还有期限。

“ 要多少呢 ”

二、取得方式不同

划拨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


经营性建设用地原则上应该以招标、拍卖、挂牌的有偿方式取得,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三、权利义务不同

划拨的土地不得进行转让、出租和抵押;出让的土地使用权人具有法定规范内的处置权,可进行转让、出租和抵押。

四、期限不同

依照国家法律的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

出让土地按用途区分使用年限:商业用地40年、工业用地50年、住宅用地70年。

五、房屋类型不同

划拨土地一般为公益事业用房或保障性住房等建设用地;出让土地上一般为经营性用房,如商业广场、商品房、工业厂房等。

扩展资料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的意见》对可以使用划拨土地的能源、环境保护、保障性安居工程、养老、教育、文化、体育及供水、燃气供应、供热设施等项目,除可按划拨方式供应土地外,鼓励以出让、租赁方式供应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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