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购房一般都是通过中介进行,支付定金也是购房过程中的必备程序,那么如果对方违约,付款方如何适用定金罚则呢?

案情简介:
2019年2月1日,原告靳某经被告明德置业公司居间,与被告吴某签订了《房地产买卖协议书》,双方约定购买吴某位于某地的房产,明德置业公司作为居间方提供居间服务。该协议书签订后,明德置业公司收取了靳某20000元定金及中介服务费2360元。而后由于未达成交易,靳某遂诉至法院要求吴某双倍返还定金及中介退回中介服务费。

法律分析:
1、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及担保法第八十九条“…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的规定,本案中靳某并未将定金交付给吴某,三方协议中也没有明确居间方明德置业有权代吴某收取定金,所以没有证据证明吴某收到了靳某的定金,所以定金罚则不适用本案。
2、 根据合同法第四百二十七条“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的规定,本案中明德置业未促成双方正式购买合同的签署,应退还中介服务费。
律师评论:
适用定金罚则的前提是,定金确实支付给对方当事人,所以在购房时,应该直接支付给对方,而不应该由中介转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