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共有34个省级行政区域,包括23个省,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以及香港,澳门,2个特别行政区
北京市(京)天津市(津)
上海市(沪)重庆市(渝)
黑龙江省(黑)哈尔滨
吉林省(吉)长春
辽宁省(辽)沈阳
内蒙古自治区(蒙)呼和浩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乌鲁木齐
河北省(冀)石家庄
山西省(晋)太原
陕西省(陕或秦)西安
甘肃省(甘或陇)兰州
宁夏回族自治区(宁)银川
青海省(青)西宁
山东省(鲁)济南
河南省(豫)郑州
湖北省(鄂)武汉
四川省(川或蜀)成都
西藏自治区(藏)拉萨
江苏省(苏) 南京
安徽省(皖)合肥
浙江省(浙)杭州
江西省(赣)南昌
湖南省(湘)长沙
贵州省(贵或黔)贵阳
云南省(云或滇)昆明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南宁
广东省(粤)广州
福建省(闽)福州
海南省(琼)海口
香港特别行政区(港)
澳门特别行政区(澳)
台湾省(台)台北
贵州、云南、四川、陕西、甘肃存在两种简称时(即「贵云川陕甘」、「黔滇蜀秦陇」)在车牌里为前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