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相关定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三十条规定,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商品买卖是商品交换中最普遍的形式,因此买卖合同也就成为使用次数最多、特征最典型的合同类型。在《合同法》分则中,有关买卖合同的规定位于第一章的位置,共46条,法条数量最多,可见其在《合同法》占有重要地位。
二、 合同特征
1.买卖合同的基本特征是以等价有偿方式转让标的物的所有权,即卖方移转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方,买方向卖方支付价款。
2.在买卖合同中,买方和卖方都享有一定的权利,承担一定的义务,而且权利和义务存在对应关系,即买方的权利就是卖方的义务,买方的义务就是卖方的权利。
3.买卖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可成立,不以一方交付标的物为合同的成立要件,而当事人交付标的物的行为属于履行合同。
4.通常情况下,买卖合同的成立、有效并不需要具备一定的形式,但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
三、 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名称
产品名称、采购合同(实用于原料、设备采购)
(二)签定目的
为了增强买卖双方的责任感,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三)合同主体
甲方(买方):(公司名称)
乙方(卖方):(公司名称)
(四)主要内容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第二条 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第三条 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第四条 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发地点
第五条 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第六条 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第七条 验收方法。
第八条 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第九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十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时间。
(五)双方签字盖章
四、 注意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