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收到很多网友提问关于孩子国籍的问题。最典型的案例为,双方未在马来西亚或其他地方注册登记结婚的情况下怀孕生子,孩子出生后的国籍问题。
按照马来西亚宪法,外国女方在还没和马来西亚男方注册结婚的情况下生下孩子,该孩子还是可以在马来西亚办出生证,但是出生证上会写着(BUKAN WARGANEGARA)也就是非马来西亚国籍的意思,而此时孩子的国籍只能跟着妈妈的国籍。
如果女方是马来西亚国籍,男方是中国国籍,在还没结婚的情况下,孩子是可以办出生证的,而且自动是马来西亚国籍。
孩子之后是否可以申请马来西亚国籍?
要回答这个问题,首先我们不可以混淆两个概念。
一是报生纸/出生证上写的国籍(马来西亚/非马来西亚),二是孩子自己本身的国籍(即申请成为马来西亚公民拿到马来西亚护照)。
针对出生证写上的国籍是不可以更改的,即使补办结婚后,孩子的出生证还是会写着非马来西亚国籍,因为政府只看孩子出世那天,父母是否已结婚。
但是,父母可以为孩子申请成为马来西亚公民(即拿到马来西亚护照)。因为按照马来西亚宪法,只要孩子的父亲是马来西亚国籍,并且孩子的报身纸上有填上孩子马来西亚国籍父亲的信息,就可以为孩子申请办理。
如果父母还没结婚,可以帮孩子申请马来西亚国籍吗?
前提是孩子的报身纸上必须要有填上孩子父亲的信息,就可以办理。但是还是建议结婚后才办理,因为父母有结婚证的话,孩子的马来西亚国籍申请的批准率比较高。
而且不是马上申请就能得到的,一般最快都是需要2—3年的时间,慢的话要到5年以上。也有很多申请人经历了3至4次才得到批准。主要看的是提交的材料是否齐全,还有孩子提交申请时的年龄,年龄越小越快得到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