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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中什么是死缓 ?是缓一缓再死吗?

时间:2024-03-17 22:48:50  作者:火火航行团

法律中,死缓是什么意思?是字面上的缓一缓再死的意思吗?下面我来带您了解一下。

根据《刑法》规定,死缓的第一个条件是所犯的罪按道理应当处死,但是不是必须立即执行。所以这里面各位要注意,首先死缓的条件跟死刑的条件是相同的,都是罪行极其严重,因为死缓也是死刑的一种。

死缓的处理方法有三种,

第一:在死缓执行期间没有故意犯罪,两年期满后减为无期徒刑。

第二:如果在死缓执行期间有重大立功,两年期满后减为25年有期徒刑。

第三:在死缓考验期间,如果故意犯罪的话,那可以直接执行死刑。但什么叫做故意犯罪,之前其实是不明确的。但是2015年刑法修正案(九)增加了一个条款,明确故意犯罪还必须要情节恶劣才可以认定。

死缓的出现其实就是在生死之间搞一个缓冲。大家知道为什么中国以前死刑执行的人数那么多,一个很大的原因是因为我们的死刑太重,生刑太轻,生死之间没有缓冲。

各位想一想,如果你是法官,死刑特别重,生刑又特别轻,在可杀可不杀,你是杀还是不杀?杀还是不杀?杀有点重。不杀又太轻。杀吗?一般都会选择杀。因为如果你觉得不杀就太便宜这小子了,被害人那一关你是过不去的。所以我们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增加了一个缓冲,就是生死之间的缓冲。

这就像汉文帝废除肉刑,但是汉文帝废肉刑当时的效果,它是导致刑罚是更严厉了。因为汉文帝把斩大脚拇指全都改成死刑了,他觉得把人的脚剁了太残忍了,还是干嘛?杀了他。

这就像中国古代最后一次凌迟处死,是针对一个和尚,起初对这个和尚判处火刑,要用火烧死他。后来光绪皇帝说火刑好残忍,还是改成凌迟吧。当然了大家也不要用今天的眼光去看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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