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德格尔(1889一1976)是存在主义哲学创始人之一。
一、存在主义在德国兴起的历史渊源。
德国是一战战败国,这种现状給当的德国统治阶层埋下了阴影:危机感,恐惧感,失望感,复仇心理,东山再起心理,弥漫德国,表现在政治上就是希特勒的纳粹主义,反映在哲学上就是唯意志主义,非理性主义,而海德格尔的存在主义集中表现了这种思想。
二、海德格尔创立存在主义主要内容。
1、一切存在都在存在者之中。他认为哲学就是对存在者的存在适应。
2、存在者就是人。研究存在必须从存在的看守着一一一人岀发。
3、人的存在就是“亲在”,而“亲在”与“时间性”有关,“时间”是把握“亲在”的关键。
4、“亲在”与“有根的本体论”。
从“亲在”和“时间性”入手,是“存在”“自物显现”的唯一路经。
5、“有根的本体论”。“在”比“在者”更根本,“在”是“在者”在具有任何内容时必须具有的性质,先有“在”,然后才有“在者”。
6、“在”就是我,我就是“在”。我的“在”就是世界,个体就是世界的“存在”。人类通过世界的存在而存在,世界基于人类的存在存在。
7.海德格尔认为,哲学应该从“在”岀发,而不应该从“在者”出发,也就是说应该从“我在”出发,而不名该从“世界”岀发。
8、“在的意义问题”。把本体论建立在“我在”这个根上,“我在”是存在的基础和前提,也是存在的奥密所在,而人生就是我在的自我表现。
9、抓住自已的存在,体验自已的存在,就是把握人生价值,体验人生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