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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安全事故等级划分标准(居民房屋建筑安全知识)

时间:2024-08-21 08:31:01  作者:问法在线

虽然我们总是说施工安全重于泰山,但是有时却还是因为疏忽大意或者操作不规范引发安全事故,尤其是在建筑工程中,更是事故频发,我们国家也对此做出了事故及时上报的应急预案,那么对于建筑安全事故等级划分标准是如何划分的呢?

一、建筑安全事故等级划分标准

根据建筑工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界定,建筑安全事故分为特大、重大、较大和一般事故四个等级,施工单位必须在事故发生1小时内向县以上建设主管部门汇报,并做好相关的救援工作。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1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预案规定,一旦建筑工程发生事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向施工单位负责人报告;施工单位负责人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建设主管部门逐级上报事故的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应急预案同时明确了公安、消防、卫生等部门的协作要求,一旦发生事故,公安、消防、卫生等专业抢险力量可立即开展事故抢险救援工作。事故发生地建设部门应协助当地政府做好善后处置工作,督促协调有关单位依法认真做好死、伤者家属的安抚、赔偿,应急救援征用物资补偿及其他善后工作,确保社会稳定,尽快恢复正常施工和使用。

一、砖木结构房屋

1、由于砖木结构房屋的承重主要靠木结构,不要在房屋的木粱(桁条)、木柱(柱脚)、梁架和上挂、搭任何重物及改变其原有的大小、受力方向。

2、不要在墙体上任意开启门、窗。以免使墙体减弱承载能力而产生裂缝。3、如发现木结构(木梁、柱)、墙体有明显和突然发生的倾斜、弯曲应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及时采取措施排除隐忠。

4、为防止火灾,要安全用电。不要随意乱拉电线,安装家用电器请专业人员排电线。不要在楼板上放置生活用煤炉、煤气灶以防火种。

5、不要在木结构房屋内燃烧物品,如有明火存在,必需有专人看管。

二、砖混结构房屋的住房用户应注意:

l、不要任意改变房屋使用性质,影响房屋结构。如确需改变房屋结构的,应经房屋安全鉴定部门鉴定,并有房屋设计资质的单位的加固设计。

2、不要随意敲、凿房屋的混凝土梁、柱,更不能使其断裂。

3、不要拆除砖墙面和扩大原有门、窗洞口,不要在墙面上随意开门、开窗。

4、注意经常检查室外悬挂物、空调支架、遮掩物、阳台上搁置的物品(花盆等)的安全,避免下坠伤人。

三、建筑工地附近居民应注意

1、家长要教育小孩不要进入建筑施工工地。

2、市民不要随便进入施工工地,有事要进入施工工地的,应事先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联系。进入施工工地要带好安全帽,注意安全警示标记。

3、在房屋、市政和拆除施工工地旁边行走时要注意安全。晚间行走时,要注意红色警示灯的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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